医疗污水处理不能放任自流
医院污水处理是和人们生活健康息息相关的大事,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为了减轻责任风险而采用外包的行为引起的后果也令人触目惊心。医院作为带有公益色彩的机构,为了降低单位风险而外包把责任的转移,如果不严厉处罚,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偷排漏排现象,而且还会让更多的医疗机构效仿,对社会环境造成的破坏,所以必须全面进行整治。
日前,广州市环保局公布了2014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情况,多家医疗卫生机构上榜。在罚名单中,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尤引人关注。这一位于珠江新城的儿童医院此次因为水污染物超标,被环保部门责令立即改正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2666元。而在去年季度的行政处罚中,该院因为同样的原因被罚款17458元。
如今医疗机构上环保“黑名单”已不足为奇。2013年8月,有广州市政协委员举报广州多家医院排放超标废水,其中,就包括了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在市环保局每季度公布一次的处罚“榜单”中,医疗卫生机构每次都有上榜,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废水排放超标。例如,去年季度,11家单位和企业因环境违法吃了罚单,其中包括广州市疾控中心和5家医院。被处罚的5家医院分别为: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东省口腔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除了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因项目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即投入使用被罚款外,其他几家医疗单位均与污水处理不当有关。第二季度再有5家医疗机构“上榜”。
众所周知,医院是病人的集中点,也是病菌的集散地。医院污水来源及成分复杂,其中的细菌、微生物数量大、种类多、毒性大、耐药性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强,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的特征,危害性极大。
然而近年来,医院污水处理及监管一直是困扰卫生防疫和环保部门的难题。尤其是在广州这样的大城市,由于医疗机构众多,虽然环保部门对医院污水的排放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但仍有部分医院躲过环保部门监督,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或处理过程中“偷工减料”、超标直排,或“一包了之”、不管不问,导致医用污水直接排放或不达标排放,给人们的健康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认为造成医疗废水泛滥重要的原因就是污水处理对外承包。早在2013年8月,媒体就报道报料人广州市政协城建环境委某委员在暗访抽查广州市内多家公立医院时发现:部分医院将医疗废水处理直接交由私人企业承包,而这些承包企业普遍存在偷工减料、偷排漏排的现象。记者了解到,部分医院为了省钱,省心、省事,将医院污水处理外包给一些私人水务运营公司进行处理,而这些私人公司为达到顺利成交的目的,把承包价格压得很低;成交之后又为利益所驱使,在消毒工艺和运行方面“偷工减料”,有的甚至瞒天过海,偷排漏排,将处理未达标或者是根本没有任何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管理人员坦言:只要有关监管部门不来查,他们就象征性地做做样子,甚至干脆直接停摆,甚至宁可查到之后交罚款也比处理设备满负荷运行合算得多。因此导致未经处理合格的医疗废水排了出去,给广州桶装水的水环境带来极大危害。
对医疗污水处理这种关乎人类环境和身体健康的重点监管治理项目,医院负责人难道就不知道其中的危害吗?除了省钱、省心外,业内人士道出了其中重要原因即减轻责任风险。随着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的力度越来越大,如果自己处理的话,医院后勤部门就要对于污水运行的结果负责;而外包后就可以一推六二五,把责任推到承包企业身上。
除去承包企业鱼龙混杂的因素,由于外包,医院监管力被大大削弱、缺少成熟的考核机制以及医院对后勤员工约束力也成了医疗污水泛滥的重要因素。
医院污水处理是和人们生活健康息息相关的大事,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为了减轻责任风险而采用外包的行为引起的后果也令人触目惊心。医院作为带有公益色彩的机构,为了降低单位风险而外包把责任的转移,如果不严厉处罚,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偷排漏排现象,而且还会让更多的医疗机构效仿,对社会环境造成的破坏,所以必须全面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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